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