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包括: 1、旅游公共服务的首要供给主体是政府; 2、需求主体具有不确定性; 3、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具有地域性、时代性; 4、突出社会公益的性质。 旅游公共服务建立在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城市旅游公共服务的质量,会受制于该城市的公共交通、公共设施、消防救灾等基础建设情况,一个公共服务成熟的城市,能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供良好根基; 旅游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对象不一样,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的特征,人人都可以享用,而旅游公共服务的首要服务对象必须是游客,除了基础公共服务,还包括了旅游全过程中的共同需求,例如旅游志愿者服务、景区与交通枢纽等场所的公益服务。由此可见,公共服务系统能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运作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和重要支撑,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在旅游领域的体现和延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九条 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