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设立分公司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 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9、其它所需材料。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 分公司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之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应由分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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