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4、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