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司股东共同该公司的公司章程; 2、有公司的营业住所; 3、有出资; 4、有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注意事项: 1、注册资本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独立承担公司债务,因此公司对外责任能力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多少; 2、对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的限制。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人格、财产与一人公司的人格、财产极易产生混淆,且易成为一些人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从而损害社会交易的安全。为避免该情形的发生,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登记时必须注明独资的性质。应明确注明公司系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4、股东的责任风险。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当自然人作为股东时,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再设一人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