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结婚前父母给的钱,应当算婚前财产。我国对婚姻关系采取登记制度,男女双方要结婚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父母在领证前将钱给子女的,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 父母婚前给钱时,明确表示将钱给男女双方的,钱就不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必须对这一笔钱进行分割,双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在协议中约定各自分得的数额;无法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