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非中共党员 基本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本市户口、45岁以下。 2、发展范围: (1)政府公务员副科级以上; (2)学术界人士(与经济界有关的专家、学者等为主); (3)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自由职业人士 (律师要求为合伙人); (4)企业界人士(民营企业家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职务 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商会副会长等) 【法律依据】: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 第一条 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会的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 第二条 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第三条 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两名会员介绍,经过组织考察,填写入会申请表,由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以上委员会批准。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