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可向建设地点所在省区的建设部举报投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中标工程转包的,如果经发包单位同意的,转包不违法;而违法分包的责任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