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0年度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15146.5元÷12个月×6个月=7573元(丧葬费用:城乡标准一致。2010年度丧葬费用标准为:15146.5元) 2、 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和《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