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肥户口迁移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交书面申请; 2、通过迁移目的地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条件,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凭借《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下户,再出具《户口迁移证》; 4、凭借《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 二、申请材料 1、双方书面申请并由现在地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镇、街道)证明并盖章;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若有未婚的子女随迁,还须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村镇、街道计生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未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报(城中村、冻结区的集体土地经济组织成员才可申报夫妻投靠并随迁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