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了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出来 |
释义 | 北京离职公积金提取具体如下: 1、职工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非北京本市的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 3、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离职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然后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一般资料齐全,就可以提取; 4、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 5、必须按照提取要求材料,所需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特殊情况全额提取: 以下情况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1、离开工作地/退休注销公积金账户 2、去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3、享受低保生活保障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申请提取 6、账户封存满 2 年,且失业满 2 年 综上所述: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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