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辞退后需要拿到什么材料 |
释义 | 被辞退后需要拿到的材料: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被辞退的手续: 1、通知被辞退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3、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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