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证怎样办理手续 |
释义 | 未办理收养手续事实收养要入户需要补办收养手续。办理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法律不承认事实或收养,私下收养不办理收养登记属于违法行为。 一、事实收养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事实收养应当具备的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二、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流程 收养小孩需要的流程为:第一、是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第二、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第三、登记,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非法收养怎样处罚 非法收养的处罚: 1、非法收养不符合收养的要求。有些省份有自己的单独规定,比如未办理收养证的罚款1000; 2、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相差不足40岁的,罚款2000; 3、收养超过国家准生人数的,按超生处理,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等; 4、收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以收养名义拐卖儿童,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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