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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释义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为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下方面:
    1、生产、经营收入;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其各类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而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附加费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放,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外,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拍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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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