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证中心办理身份证。办理程序:(一)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后,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三)办理提前领证业务的,还应填写《提前领取居民身份证个人请》;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