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部门分类的详细指南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可分为五类: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办理的,控告检察部门负责办理的,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办理的,公诉机关或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负责办理的,以及监所部门负责办理的。申诉范围涵盖不同情形,如不服刑事判决、裁定、不服不立案决定、不服侦查行为等。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按照对应的部门申诉可以分为五大类: 一是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办理的。主要包括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及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是控告检察部门负责办理的。主要包括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有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的申诉。 三是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办理的。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不服不立案决定的申诉;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不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侦查行为的申诉。 四是由公诉机关或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负责办理的。两种情形:不服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和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申诉。 五是由监所部门负责办理的情形。三种情形: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不服死刑终审裁判尚未执行的申诉以及正在服刑人员提出的申诉。 拓展延伸 部门分类指南:全面解析企业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 《部门分类指南:全面解析企业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是一本详尽的指南,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各个部门的职能分工。通过对不同部门的详细解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作用,从而提升组织的协调性和效率。本指南将涵盖各个部门的职能范围、工作流程、人员配备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无论是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专业人士还是对企业运营有兴趣的读者,都能从中获得有益的指导和启示。通过本指南,读者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企业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的原则,为企业的发展和运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执行。根据申诉的不同部门,可分为五大类: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控告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机关或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以及监所部门。这些部门负责处理不同类型的申诉,包括对刑事处理决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不服申诉,以及对侦查行为、诉讼权利受阻等情况的申诉。这些申诉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诉求和救济的途径,保障了司法公正和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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