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第一,办理的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滞纳税义务的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一,领取税务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二,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四,如果是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五,如之前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应当提交原件,配合回收。 第三,办证方式是现场办证,向就近税务机构递交资料,合法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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