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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吸毒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释义
    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吸毒者可接受戒毒治疗,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吸毒成瘾者可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有贩卖毒品、引诱、教唆、容留、强迫他人吸毒行为属于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罚款。
    法律分析
    吸毒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和罚款。单纯吸毒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将被处以十至十五天的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者将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去有资质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将不予处罚。
    对于吸毒成瘾者,有以下戒毒措施:
    1.社区戒毒: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成瘾者接受社区戒毒,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2.强制隔离戒毒:
    吸毒成瘾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者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吸毒不构成犯罪,但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容留、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构成犯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或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者,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3.《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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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