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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保险几月份开始交
释义
    法律分析:
    以天津为例: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为方便个人参保人员缴纳社保费,自本月起各渠道社保费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日期统一延长为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即日起,个人参保人员均可在此时间范围内,通过全市各级经办柜台(包括社保分中心、街乡镇综合服务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自助设备、“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选择年内任意月数进行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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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