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的二手房仍未付清房款,怎么办? |
释义 | 二手房已过户但未付清房款,可以催告并按约定或预付款总额赔偿违约金。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手房有按揭可通过提前还贷或转按揭方式过户,需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贷款通则》。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已过户但未付清房款怎么办? 二手房已过户但未付清房款可以进行催告,按照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预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二手房有按揭怎么过户? 二手房有按揭可以通过提前还贷或者转按揭的方法过户。提前还贷需要向抵押权人付清全部银行贷款,取消抵押。转按揭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贷款通则》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结语 对于已过户但未付清房款的二手房情况,可以通过催告并按照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预付房款总额,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有按揭的二手房,可以选择提前还贷或转按揭的方式进行过户。提前还贷需要付清全部银行贷款并取消抵押,而转按揭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出具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时,抵押当事人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解散的借款人,应要求在转让或解散前清偿贷款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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