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和女婿是否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赡养的定义和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赡养方面,子女对父母和晚辈对长辈的赡养都是被允许的,但有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或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等。 法律分析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赡养指的是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这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包括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 3、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拓展延伸 离婚需要给老公付赡养费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首先,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其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再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最后,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结语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赡养指的是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包括: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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