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先去民政局还是先去法院 |
释义 | 民政局和法院没有先后顺序,只要两人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两人未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民政局就会拒绝受理离婚登记,则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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