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精神疾病,要求证明告知不充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证明: 1.书面证明:提供保险公司发出的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文件。如果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精神疾病的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就存在告知不充分的情况。 2.证人证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找到亲属、朋友或医生等人出具证言,证明保险公司未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精神疾病的告知义务,或告知内容不充分。 3.录音证据:在投保时进行录音,记录保险公司的告知内容,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将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费率和费用、保险责任等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根据其要求说明有关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和承保原则。” 《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以下义务:…(二)告知对方与交易有关的情况。” 《担保法》第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就担保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债权人。”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精神疾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书面证明、证人证言、录音证据等方式证明保险公司存在告知不充分的情况,从而争取到应得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