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主动脉疾病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拒赔主动脉疾病产生的原因可能是保险合同中对该疾病的定义、范围、排除条款等存在争议,也有可能是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相关健康状况或存在欺诈行为。但具体原因需根据各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的既往病史、身体缺陷、疾病、治疗情况等。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损害赔偿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部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应当承担。 3.《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保险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重疾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件,重疾险责任免除条件应当与被保险人告知的健康状况及合同约定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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