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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一般由谁负责召集
释义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都有董事会;但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仅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会的,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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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6: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