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20天有出来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的话,一般来说从到案后公安部门出具刑事拘留通知后,羁押期限是三十天加上七天逮捕期,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会将材料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公安机关一般在逮捕后两个月内进行结案,同时将所有材料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从结案到起诉这个时间大概也是两个月左右,提起公诉后,法院受理,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起诉书,送达起诉书十天后,将开第一庭审理,如无特殊情况,将在一个月内开第二庭进行宣判。总之,具体羁押时间都是可以延长的,在这个期间,除了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以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会见,书信往来也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