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二级可否要求一次赔偿 |
释义 | 工伤二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二级伤残的,退出劳动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本人工资。并有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5%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程度支付生活护理费直至死亡,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工伤二级伤残待遇是长期待遇,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之规定,不能一次性结算。 但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赔偿事宜。 一、工伤等级鉴定程序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伤等级鉴定时效 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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