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疫情当前,应减少人员接触,出门戴口罩,不前往人多地段。 法律依据: 《上海新华医院的通告》 (8月2日) 第三条 第四点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的通告》 (8月1日)第一条 第二点 第二段 原则上仅允许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患者有一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史、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情况于病区办理“陪护证”。 《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的通告》 (8月1日) 第九条 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以免交叉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