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部门在负责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二、农村房屋确权所需材料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是合法用地的相关文件; 2、乡政部门下发的符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三、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 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2、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3、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4、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5、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6、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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