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
释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员工工伤期满后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延期 因工受伤仍在医疗期时,劳动合同到期会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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