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14天是从抓起来那天开始算吗 |
释义 | 一、拘留14天是从抓起来那天开始算吗 1、拘留14天不是从抓起来那天开始算。一般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出来吗 拘留期间是可以保释出来的,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在申请取保时可以由当事者本人,或者是亲属和代理人提出来,并提交取保的申请书,只要执法人员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前的被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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