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省发布养老保险补缴最新规定 |
释义 | 根据新政策,补缴社保按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标准,补缴其中的20%,户口转移不影响补缴。超龄未交满社保的可向单位递交补缴申请,单位递交材料给社保局,完成后可领取社保待遇。 法律分析 1、新政策规定补缴社保需要根据您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一个标准,补缴其中的20%。即使因为户口转移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社保也是没有关系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补缴。 2、超过社保缴费年龄还没有交满社保的,可以向单位提交超龄人员社保补缴申请,单位再向当地社保局递交补缴材料,完成后即算完成社保,可在退休后领取社保待遇。 拓展延伸 陕西省推出新政策,养老保险补缴费用大幅减免 陕西省最近宣布推出一项新政策,旨在减轻居民的养老保险补缴费用负担。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补缴费用的大幅减免。此举旨在鼓励更多人参与养老保险并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减轻居民的经济压力。根据新政策,补缴费用的减免幅度将根据个人或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具体细则将在后续公布。这一举措预计将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并为陕西省的养老保险体系注入新的活力。居民们可以通过咨询相关部门或了解官方公告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结语 陕西省最近宣布推出养老保险补缴费用减免政策,旨在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减轻居民经济压力。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可以享受补缴费用的大幅减免。此举预计将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并为养老保险体系注入新的活力。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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