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住房贷款还完后要怎么办理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商业住房贷款还完后手续办理如下所示: 1、还清贷款后,到本人所贷款的银行,找个人业务部,开具《撤销抵押登记证明》; 2、银行会把贷款时办理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交还,然后去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手续,或者由银行人员办理,取回《房屋产权证》交还贷款人; 3、如果银行让本人自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房屋所有产权人必须到场,带上身份证,和《撤销抵押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到房管局产权科办理撤销抵押手续,取回《房屋产权证》。 买房办贷款手续如下: 1、要先确定贷款金额; 2、确定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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