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当由法律援助辩护的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方法有哪些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方法有: 可通过公检法通知辩护获得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未成年人; (2)盲、聋、哑人;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可通过申请来获得法律援助。 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案件,会得到法律援助吗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生活阅历浅,进入司法程序后更需要律师帮助,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发现之日起 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使未成年人这样的弱势群体不但在程序上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而且在实体的合法利益也得到保障。 法律援助的特征 1、法律援助制度责任主体的明确性。 2、法律援助工作的统一性。 3、法律援助服务的无偿性。 4、法律援助范围的广泛性。 5、法律援助形式的丰富性。 6、法律援助实施人员的多样性。 《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援助的具体范围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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