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离职了还会发放吗 |
释义 | 离职一般情况下是无法领取到生育保险金的。如果当事人在职,且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期限,符合正在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才能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而离职后个人不能去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申请了生育津贴还没发下来,就已经离职,劳动者可能就无法里领取到了,因为从申请生育津贴到确认发,需要2个月的时间。生育津贴是发到公司账户上的,并不是发给你个人的。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领取生育津贴时,必须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且属于在保状态才可以。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是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是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是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或流产。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一)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在当代社会当中,参加劳动的话,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以及其中的保险当中就包括,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领取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这个生育保险是发放给单位的账户,而并不是个人的账户,所以在提取的时候也需要注意。 三、生育津贴公司不给怎么处理 对于公司不给生育津贴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劳动合同法》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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