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劳动者怎么认定工伤的 (1)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2)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3)工伤待遇。伤残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工伤二次住院怎么报销?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申报材料: 1、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备案的《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份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表样在社保局网上下载或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 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费用清单(包括门诊发票清单或者住院发票清单,在医院缴费窗口打印,具体情况可向医院咨询); 7、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住院病案一份(有住院发票的提供,在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使用了钢板等特殊材料的还要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证或说明书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 9、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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