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
释义 | 法律分析: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一月一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新发放的贷款以放款当日的利率为准。贷款利率:1-5年(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4%5-30年(含3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4.5%当前商业贷款利率:6.65%贷款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的单户最长贷款期限30年。 一、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区别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区别如下: 一、贷款利率不同。对于申请者而言,最关系的还属贷款利率。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五年以内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五年以上是4.5%。而商业贷款利率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6.55,不同银行所执行的贷款利率在这个基准利率之上有所浮动。 二、贷款机构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商业住房贷款管理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三、贷款的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即吸收的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房贷贷款利率上调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 房贷贷款利率上调对购房者的影响如下: 1、只要基准利率不调整,房贷贷款利率上调对已发放贷款没有影响。 2、贷款利息计算是按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 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是这样的); 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中国银行房贷是这样的); 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的调整一律在每年的一月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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