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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婚的程序和手续是怎样
释义
    本文介绍了复婚的程序和手续,包括申请复婚的步骤、填写声明书、签名、审核登记、复婚登记证等。同时,文章也提到了办理复婚需要满足的条件,即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离婚后未再婚,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最后,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法律分析
    一、关于复婚,以及复婚程序和手续的相关信息。
    申请复婚的程序与结婚类似,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民法典》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拓展延伸
    复婚程序及步骤的法律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若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可以撤回申请。但是,若另一方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不可撤回离婚申请。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复婚的条件。双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申请复婚:
    1. 双方均无配偶;
    2. 离婚登记已满一年;
    3. 没有配偶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行为。
    如果双方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发给复婚证。复婚证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总之,在办理复婚程序时,双方需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合的地方,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结语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需要满足双方离婚后未再婚、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如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离婚后未再婚、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等。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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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