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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运价格基本收取形式
释义
    本文介绍了三种常见的运价形式:统一运费率、包箱费率和运量折扣费率。统一运费率是指对所有货物收取相同的运费,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包箱费率是为适应海运集装箱化和多式联运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运价形式,按不同的商品和不同的箱型规定了不同的包干费率;运量折扣费率是为适应集装箱运输发展需要而出现的另一费率形式,根据托运货物的数量给予托运人一定的费率折扣。这些运价形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法律分析
    统一运费率(FreightforAllKindsRates,简称FAK)是指对所有货物收取相同的运费。它的基本原则是集装箱内装运什么货物与应收的运费无关。换句话说,所有相同航程的货物征收相同的费率,而不管其价值如何。它实际上是承运人将预计的总成本分摊到每个所要运送的集装箱上所得出的基本的平均费率。
    这种运价形式从理论上讲是合乎逻辑的,因为船舶装运的以及在港口装卸的都是集装箱而非货物,且集装箱占用的舱容和面积也是一样的。但是,采用这种运价形式,对低价值商品的运输会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低费率货物再也难以从高费率货物那里获得补偿。这对于低费率商品的货主来说可能难以接受。例如,集装箱班轮公司对托运瓶装水和瓶装酒的货主统一收取同样的运价,尽管瓶装酒的货主对此并不在意,但瓶装水的货主则会拒绝接受这种状况,最终,船公司被迫对这两种货物分别收取不同的运价。因此,在目前大多数情况下,均一费率实际上还是将货物分为5~7个费率等级。
    2.包箱费率
    包箱费率(CommodityBoxRates,简称CBR),或称货物包箱费率,是为适应海运集装箱化和多式联运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运价形式。这种费率形式是按不同的商品和不同的箱型,规定了不同的包干费率,即将各项费率的计算单位由“吨”(重量吨或体积吨)简化为按“箱”计。对于承运人来说,这种费率简化了计算,同时也减少了相关的管理费用。
    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等级的划分与件杂货运输的等级分类相同(1~20级)。不过,集装箱货物的费率级别,大致可分为4组,如:1~7级、8~10级、11~15级和16~20级,或1~8级J级、10~11级以及12~20级等,但也有仅分3个费率等级的,采用这种集装箱费率的有《中远第6号运价表》的中国一澳大利亚航线、中国一新西兰航线、中国一波斯湾航线、中国一地中海航线、中国一东非航线等。
    3.运量折扣费率
    运量折扣费率(Time-volmeRates,又称Time-volmeContracts,简称Tvc)是为适应集装箱运输发展需要而出现的又一费率形式。它实际上就是根据托运货物的数量给予托运人一定的费率折扣,即:托运货物的数量越大,支付的运费率就越低。当然,这种费率可以是一种均一费率,也可以是某一特定商品等级费率。由于这种运量激励方式是根据托运货物数量确定运费率,因而大的货主通常可以从中受益。
    起初,这种折扣费率的尝试并不十分成功,原因是有些多式联运经营人在与承运人签订TVC合同时承诺托运一定数量的集装箱货物,比如说500TEU,从而从承运人那里获得了一定的费率折扣,但到合同期满时,他们托运的集装箱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数量,比如说仅托运了250TEU。显然,承运人就会认为自己遭受了损失。正因如此,使得所谓的“按比例增减制”越来越普遍。根据这种方式,拥有500TEU集装箱货物的货主,当他托运第一个100TEU集装箱时支付的是某一种运价,那么,他托运第二个100TEU集装箱时支付的是比第一次低的运价,而他托运第三个100TEU集装箱时支付的是一个更低的运价,以此类推。目前,这种运量折扣费率形式采用得越来越广泛,尤其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充分利用这种方式节省费用,不过,采用TVC形式并非都是有利可图的。对于一个新的,当然经营规模也可能是较小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来说,相比大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如果采用TVC费率形式,将处于不利的局面,这是由于其集装箱运量十分有限而不得不支付较高的运费率。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条例》,集装箱运费基本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货主支付的运费:这是集装箱运输合同中最重要的费用,也是承运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货主应当向承运人支付货物的运输费用。
    2. 承运人收取的运输单证费用:这是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而收取的费用,包括运输单证的办理、签发和提交等手续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可以收取货物运输单证的办理费、签发费和提交费等费用。
    3. 承运人收取的装卸费用:这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卸作业中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可以收取货物装卸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货主。
    4. 其他费用:包括港口建设费、港口设施使用费等与集装箱运输业务有关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这些费用由承运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货主收取。
    综上所述,集装箱运费基本构成包括货主支付的运费、承运人收取的运输单证费用、承运人收取的装卸费用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在集装箱运输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并且必须遵守。
    结语
    统一运费率、包箱费率以及运量折扣费率是三种常见的运价形式。统一运费率是指对所有货物收取相同的运费,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包箱费率是为适应海运集装箱化和多式联运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运价形式,适用于货物体积和箱型不同的情况;运量折扣费率是为适应集装箱运输发展需要而出现的另一种费率形式,适用于托运货物数量较大的情况。不同的运价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条 【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援用】向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受雇人或者代理人证明其行为是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有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的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相互追偿权】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至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责任适用】本章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本章关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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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