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更新换证方法 |
释义 | 土地使用证换新证:当事人携带旧证、身份证申请测绘,提供变更证明办理换证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农民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提交身份证、土地权属材料。进行地籍调查、测量、指界、审核。符合条件后,县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证换新证怎么换 1、土地使用证换新证需要当事人携带旧证、身份证申请测绘,然后带上测绘图等材料办理换证手续,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土地权属材料。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地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结语 土地使用证换新证,需要携带旧证、身份证申请测绘,提供测绘图等材料办理换证手续。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个人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土地权属材料。管理所进行地籍调查、测量、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审核合法性、界线争议和面积准确性。符合条件后,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章 注册和经营 第七条 客商在特区投资设厂,兴办各项经济事业,应向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注册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二节 规章 第九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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