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人可以是配偶吗 |
释义 |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而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无其他条件限制,只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推选遗嘱执行人。 一、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谁 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因此,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二、遗产管理人应怎样确定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遗嘱继承发生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未指定的,遗产管理人的生产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法定继承发生时,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择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择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担任遗产管理人; (3)既有遗嘱又有法定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五条没有明确规定。我们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也应该首先判断是否有遗嘱执行人。如果有,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则按(2)的方式确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三、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遗产管理;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根据遗嘱内容,最终将遗产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各种遗嘱执行障碍; 8、请求继承人赔偿遗嘱执行造成的意外损害。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履行职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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