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佳木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政务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备案; 4.办结:打印《佳木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完成备案登记。 二、佳木斯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受理条件 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注意事项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省本级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就医待遇(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封锁,一年内不办理取消备案和变更备案地业务。已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需到门诊慢性病窗口办理门诊慢性病异地备案,按规定享受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 (2)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3)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4)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二代社会保障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