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该垫付医药费吗 |
释义 | 我国法律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对于其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是否应当垫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有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然后在向肇事机动车驾驶方追偿。 一、交通救助基金如何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知,已经垫付了交通救助基金的,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归还责任,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归还垫付的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者的住院费是全部由谁出?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行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交通肇事能否因为亲情而免责 交通肇事不能因为亲情而免责。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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