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