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教育用地是属于划拨性质的。一般情况下,想使用土地的,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有些情况,是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而教育用地就是属于公益事业用地,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依法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一、教育用地的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二、教育用地具体包括以下: 1、大专院校; 2、中等专业学校; 3、职业学校; 4、干校; 5、党校; 6、中小学校; 7、幼儿园; 8、托儿所等。 总之,教育用地不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而是直接由人民政府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土地的高校不得私自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