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住所地是指公民或法人进行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住所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同时也是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 2、公民的住所地是其户籍所在地或者身份证件登记地。 3、但如果公民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同,那么在进行相关的法律行为时,会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