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防疫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企业要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和记录,严格个人防护,上岗佩戴口罩。持续推动疫苗接种,做到非禁忌症“应接尽接”,重点风险岗位未接种人员要暂时调整岗位。 倡导非必要不离津,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非必要不出境。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防护,从事冷链食品装卸和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坚持落实好防护措施。 要积极配合好属地政府做好核酸采样筛查工作,确保应检尽检;同时要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并加强演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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