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社保转移的需要满足的手续有哪些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社保转移申请流程及办理条件、社保参保人员变更所需资料、参保流程以及社保补缴的条件。单位需提交申请表和《成都市社会保险单位基础资料修改表》,相关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参保人员变更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变更手续。社保补缴的条件包括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成都社保转移申请流程: 1. 单位提交申请表,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核; 2. 相关处室领导(如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等)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 二、办理条件 1、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办理转移时,单位需清欠,在无任何欠费情况下才可办理。 三、社保参保人员变更所需资料 1、单位名称、性质、地址、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相关单位基础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单位基础资料修改表》 四、社保参保人员变更的条件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缴费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五、参保流程 1、由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及管理岗位审核单位申报资料。 2、录入单位基本信息。 3、生成单位编号。 4、分配工作组 5、告知单位人员参保办理程序 6、签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及申报资料复印件,并存档。 六、社保补缴的条件 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为: 1. 申请人向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3. 申请人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需要注意不同参保地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咨询相关部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成都社保转移申请流程包括单位提交申请表、初审和复核、相关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办理转移时,单位需清欠,并在无欠费情况下才可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变更所需资料包括单位基础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社会保险单位基础资料修改表》。参保流程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审核、录入单位基本信息、生成单位编号、分配工作组、告知单位人员参保办理程序、签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及申报资料复印件,并存档。社保补缴的条件包括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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