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如果能证明案件事实,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赔偿证据。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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