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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界定淫秽物品?
释义
    传播淫秽物品构成犯罪的认定及罪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者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等行为也属于犯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数额在五千至一万元以上者构成犯罪,不达标者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
    法律分析
    一、传播淫秽物品要怎么认定
    1、可以认定犯罪分子构成传播淫秽物品包括: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数额在多少元构成犯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2、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3、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结语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及其罪责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根据该条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将予以相应的刑罚。对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并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十二条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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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7:03